每日新聞內容
建物強制健檢 百貨影院先行
建物強制健檢 百貨影院先行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王榮進昨(9)日表示,正研修「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百貨、電影院等場所須強制進行安全評估,違者開罰6萬至30萬元。
花蓮強震引起社會對建築安全的重視,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王榮進昨(9)日表示,正研修「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百貨、電影院等場所須強制進行安全評估,違者開罰6萬至30萬元。
行政院昨召開「蔡政府執政以來居住安全相關作為及危老建築改善之展望」記者會,除了強調持續推動都更三法,對於未來建築物「強制健檢」的可行性,王榮進也說,私有但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將朝強制要求業者主動做耐震評估的方向辦理,內政部部務會報日前已通過此實施辦法,預計上半年便會發布。
營建署官員說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將優先鎖定符合四大條件的私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不過辦法發布後,後續還須修訂相關配套、辦理講習,讓相關業者及技師都了解新制作法,估計需要一至二年的準備時間,待這些工作完備後,新制才會上路。
官員表示,未來須強制辦理耐震評估的建物,第一、整棟建築產權應屬於單一所有權人;第二、是在1999年12月31日之前申請建照,因2000年起申請建照的建物適用新的耐震法規,安全程度較無疑慮;第三、屬於私有但供公眾使用的建物;第四、樓地板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
符合上述四大條件的建築,百貨公司、電影院、旅館、大型運動設施、私人醫院、私立學校等多屬此類;官員說明,這些建築物往往有大量人潮,建築安全的重要性幾乎跟公共建築物沒什麼兩樣,因此所有權人應負起確保建物安全的責任,未來新制上路後,必須依辦法主動自費申請耐震評估。
王榮進補充說明,公有建築物完成耐震評估的比率已經超過99%,至於私有住宅部分,因涉及人民財產權的議題,現階段還是透過給予補助或誘因,讓民眾主動申請耐震評估,或考慮重建;去年已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讓所有權人100%同意的個案,可以採「快速通關」來重建。
摘自2018-02-10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