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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向日勝生求償76.98億


北市府向日勝生求償76.98



記者蔡惠芳袁延壽/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決定向新店「美河市」開發案投資人日勝生求償,雙方正式槓上!市府捷運局昨(3)日表示,該案重新鑑價後,台北市政府將向日勝生求償,金額至少新台幣76.98億元。日勝生則於晚間發表聲明,抗議市府在民國97年1月拍板核定市府和日勝生雙方在新店美河市的權配比,7年後卻片面否定,有違契約信賴保護原則,將對此保留法律追訴權。



捷運局表示,台北市政府是依監察院的意見,就土地貢獻成本及建物貢獻成本,分別委託5家不動產估價廠商與2家專業營建管理廠商,針對土地貢獻成本估價與建物貢獻成本重新就美河市案進行鑑價。經審查後,今年10月8日提報府級權益分配審議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並簽由市長郝龍斌核定,向投資人日勝生再行請求「至少」76.98億元。



日勝生昨日的聲明除了表達錯愕,集團發言人周惠玉也表示,美河市的權配協商,係根據市府委託外部專業鑑價機構鑑得價格為準,雙方依約協商,歷經3個月九次會議於97年1月15日於郝市長任內核定,屬契約的一部份;未料市府因片面否認其法律上的拘束力,再次進行鑑價,重新評估權配,有違契約信賴保護原則。



周惠玉指出,美河市在101年11月15日取得使用執照後,在市府要求下,日勝生基於維護1,600餘戶已購客戶的權益,被迫在102年7月17日與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簽訂協議書,支付35.3億元銀行連帶保證書的擔保金。同時捷運局也同意,在9個月內就土地貢獻價值及建物貢獻成本辦理重估,並就權配一事,雙方同意得交付仲裁或提起訴訟,再依仲裁結果或法院確定判決辦理差額找補充抵。



日勝生透露,依協議書內容,捷運局應於連帶保證書生效後,立即返還前述35.3億元給日勝生。不過,在日勝生102年7月11日由董事長出具本票並交付捷運工程局,連帶保證書並於102 年11月25日生效後,捷運局卻一直未返還本票,也遲遲未能就土地及建物成本貢獻值重估及權益比例重訂提出說明。因此日勝生迫於無奈,在103年6月18日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聲請,10月1日選定仲裁人,刻正依法進行仲裁程序中。



如今市府突然發函的動作,日勝生認為,在正值仲裁程序中,市府任意發布無依據的不完整資訊,明顯意圖影響仲裁判斷,有失公允,並試圖影響社會視聽,如造成日勝生和股東權益的損害,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周惠玉指出,有關76.98億元追償金額,只是市府單方面的主張,日勝生不知數字從何而來,對此金額也未表同意。因此市府另外要求日勝生再增加41.68億元的擔保義務之事,日勝生將請捷運局盡速依雙方協議,提出土地及建物成本貢獻值重估及權益比例重訂的說明。



摘自2014/12/04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