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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銀行…地主批打壓 北市府澄清
容積銀行…地主批打壓 北市府澄清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北市府7月開始實施「容積銀行」,取代容積移轉制度,但採購私有既成道路價格,則以公告現值的15%為上限。由於中央也有意採取北市的政策,署名「全國私有道路用地地主權益促進會」昨天在報紙刊登半版廣告,抨擊市長郝龍斌及發展局長邊泰明打壓地主權益。
發展局長邊泰明駁斥指出,現階段因容積銀行剛開始實施,收取的容積代金還不高,等未來代金累積數目夠了,還是會以達到公告現值為目標。事實上,這些土地當初的取得成本也多不高,大約只有公告現值的1至2成,長期實施來說,對地主不會有損失。
廣告指出,5月間市議會國民黨團以甲級動員通過「容積銀行」,用代金方式取代現行公設道路用地可為容積移轉的政策,讓北市10多萬名「已開闢未徵收」的道路地地主權益受損。
促進會抨擊,新制美其名是保障地主權益,避免仲介從中剝削,但新制將市府採購既成道路用地上限定為公告現值的15%,假設公告現值是100萬,則政府最多只出15萬元來購買土地。
邊泰明指出,過去只有15公尺以上道路可容積移轉,只保障這些地主。北市尚未徵收的道路用地及公設用地有400多公頃,但過去8年市府只取得6.5公頃,以這樣的速度,不知道要花幾十年才能完全徵收。
且過去的徵收價格合計不會超過100億,但產生的23公頃樓地板面積,市場價值約有1000億,按照舊制獲益最大的就是建商及仲介。
邊泰明澄清,新的容積銀行制度所收取的代金將用於市府需取得的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並將擴大適用公共建設,包括公營住宅等用途。另對於依現行制度以捐贈土地方式辦理容積移轉的案件,也還有3年緩衝期限,只限定不得超過接受基地容積移入量的50%。
摘自2014/09/1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