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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土地開發權利金 調降

北市土地開發權利金 調降


北市土地開發權利金 調降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去年台北市公告地價大幅調高,造成業者投資台北市BOT案與設定地上權案土地租金成本激增,為降低業者潛在財務風險、提高投資意願,北市財政局決定,今年起北市所有土地開發案的權利金將會調低。



據指出,北市府各局處今年共規劃十件BOT案與設定地上權案,其中財政局主管的台北市議會舊址土地開發案(採設定地上權50年方式招商),已於3月對外公告,並率先適用新的規定,此案開發權利金底價訂為26億元,較前次調降6.28億元,降幅近兩成。



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業者投資開發BOT案或設定地上權案,除了權利金外,每年都要依據公告地價來計算土地租金,過去每三年調高一次的公告地價,漲幅都在3%至6%之間,業者投標時,可預估未來營運期的租金成本,但去年大增30%,加上土地開發案年限動輒50年,廠商壓力不小。



有廠商曾向市府反映此事,游適銘表示,為避免因土地租金過高影響投資意願,經討論後,決定每筆土地公告招標前,先估算市府在營運期限內要收取的總金額(包括權利金與土地租金),然後評估未來公告地價導致土地租金可能上漲幅度,再來換算廠商得標後需繳交的權利金,意即降低權利金的金額,減輕廠商財務壓力。



游適銘指出,新規定只適用於新的土地招商案,已經決標簽約的BOT案和設定地上權案,因為招標時各項條件都已明確訂定,故不可變動適用新規定,得標業者還是要依照合約訂定的計算方式繳交土地租金。



摘自2016/04/0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