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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時程獎勵 擬不延長

2019-08-05

危老重建時程獎勵 擬不延長

危老重建時程獎勵 擬不延長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危老重建基準容積10%的「時程獎勵」將於2020年5月9日截止,點燃危老重建熱潮,儘管地方政府、建商甚至立委都希望延長危老時程獎勵,但內政部態度傾向不延長,鼓勵符合危老重建的老屋,儘快在倒數九個多月的時程獎勵期間,加緊腳步、趕緊送案。
今年以來,危老重建案量暴增,以台北市來說,目前透過危老推動師輔導重建中的報核案件,就有近400案。不少地方政府、建商向內政部表達意見,希望延長危老重建時程獎勵,也有立委已經提案希望爭取延長兩年。
不過內政部營建署傾向維持原定時程,不予以延長,鼓勵有需求的民眾儘快提出申請,目前也正在研議危老轉軌都更措施,據了解,在容積獎勵、面積限制上不會有太大變動,重點在於讓都更、危老案件的分流更為清楚。
危老條例被稱為老屋重建的特快車,沒有最低面積限制,小坪數的案件也能夠快速啟動,不像都更條例規定基地面積至少得1,000平方公尺(約300多坪),也是危老重建案快速升溫的原因。
不過都更條例修法後,將容積獎勵明確化,若選擇透過都更條例改建老屋,要拿到法定最高的50%容積獎勵並不難,相較於危老條例容積獎勵最高僅40%,時程獎勵結束後,最高更只有30%,若僅考慮容積獎勵面,手上的老屋又沒有立即危險性,轉軌到都更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內政部建議,民眾在選擇要走都更還是危老的時候,如果已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之基地,可選擇危老條例申請重建,最快一個月內就可核定,尤其可把握最後九個月多月的時程獎勵,儘快讓危險建物得以翻修、改建。
但如果基地規模較大,產權複雜,有未辦繼承、神明會等無法釐清權屬情形,或有少數不同意戶、舊違建難以處理等問題,建議可走大範圍都更的模式,透過嚴謹程序及實質審議解決爭議,所得到的容積獎勵也未必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