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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綁住宿 振興抵用券擬再加碼
不綁住宿 振興抵用券擬再加碼
蘇秀慧
行政院初步完成23億振興抵用券規劃,將綁住宿,每房發放金額800元,用於餐飲、商圈、夜市和藝文消費,除夜市抵用券限區使用外,其餘全台皆可使用,推出時間點將在5、6月疫情和緩後,使用期限約一年。據悉,行政院也在思考加碼,推出不綁住宿的振興抵用券,以擴大消費力道。
振興抵用券待10日(本周二)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後,即正式對外公布,體育賽事也納入評估。而交長林佳龍爭取振興抵用券擴大至購買機票或在機場免稅店消費,對此,高層表示,考慮「使用上有困難」,且機場免稅店銷售多為舶來品,行政院並未考慮。
行政院匡列23億元振興抵用券的特別預算,希望在疫情和緩後推出,鼓勵民眾外出旅遊及在地消費,並帶動產業復甦,其中經濟部編列20億元提供餐飲、商圈、夜市消費抵用,文化部編列3億元支應藝文展演消費補助。
高層強調,23億元振興抵用券規劃一定要搭配旅館住宿,主要避免民眾替代既有消費,盼能發揮點火功能產生「額外消費」,達到振興經濟效果。惟不少立委主張不要綁住宿,因此行政院正思考規劃加碼振興抵用券額度,加碼部分考慮不綁住宿,至於加碼規模仍待跨部會討論,財源則考慮移緩濟急,或特別預算流用等方式。
據悉,振興抵用券將不綁國旅補助,只要有旅館住宿,不一定要和9月啟動的國旅補助同時使用,主因20億元國旅補助,可能秋冬淡季時才推出,而振興抵用券約5、6月疫情緩和時推出,且使用期限約一年至明年6月特別條例屆滿時,兩者使用期限不易配合。
振興抵用券使用範圍,包括餐飲、商圈、夜市和藝文消費四大類別,而根據行政院審查通過經濟部紓困振興辦法,包含餐飲、商圈(含各種零售業)、公有市場、列管夜市、藝文產業、觀光工廠,及主管機關認定項目,因此這些範圍均可使用振興抵用券,並預留增加體育賽事空間,辦法將在本周核定。
抵用券每房發放金額800元,餐飲、商圈、夜市每項200元,另200元為藝文消費或體育賽事。除夜市為促進當地消費限區使用外,其餘項目不限區域全台都可使用。官員說,夜市券雖回收6成5,但額外創造五成以上消費,這次振興抵用券的效果,一定高於夜市券。
經部盤點,振興抵用券預計可用在全台餐飲14萬家、商圈業者28萬家、夜市攤商1萬家、藝文活動與場域1,700家,惠及全台35萬家業者。
摘自2020/03/09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