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內容

短期商務入境方案 3月1日起恢復

2021-02-25

短期商務入境方案 31日起恢復

郭建志

衛福部長陳時中24日宣布,自31日起「恢復」低/中低風險國家/地區的可入境人士來臺,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陳時中提醒,但申請者仍須符合「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之各項申請條件:(一)為指揮中心宣布可入境之人士(二)申請來臺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三)來臺從事商務活動,且經在臺合法立案公司提具來臺相關證明文件之商務人士。(四)出發地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的「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

陳時中表示,符合前述四項申請條件之商務人士,於申請時應備妥邀請廠商提供之來臺商務履約相關証明文件資料、在臺行程表及防疫計畫,同時須準備登機前3日內採檢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備查驗。

指揮中心說明,完成申請之商務人士如出發地為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於入境後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於第5天自費篩檢,如為中低風險國家則可於入境後第7天自費篩檢,取得檢驗結果陰性報告後,即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請改為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14天,並於入境後第1521天進行一般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提醒,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僅能從事固定且有限度之商務活動,禁止至人潮擁擠場所,需有專人負責接送及全程陪同,以落實各項防護措施,採實名制,並記錄每日活動及接觸人員,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且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另於入境後14天內均須入住防疫旅宿。

指揮中心表示,秋冬防疫專案暫停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迄今已執行近2個月。經審慎評估,國際疫情雖仍嚴峻,但考量我國與全球各地具密切往來關係,為使重要國際商務活動能逐漸恢復正常運作及振興國內經濟,且檢視去年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的實施情形,可藉由規範申請者於縮短居家檢疫期間,配合落實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各項防護措施,以有效降低社區傳播風險。

此外,考量全球疫情自今年1月中達高峰後已趨緩,故自31日起恢復低/中低風險國家/地區的可入境人士來臺從事短期商務者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摘自2021/02/24 工商時報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