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內容
打炒房!內政部全台大稽查
打炒房!內政部全台大稽查
為扼止炒房亂象,內政部開第一槍!10月31日內政部會同行政院消保處及地方政府,同步就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6個縣市、23個建案案場,進行首次跨縣市大規模聯合稽查行動。稽查過程並發現部分案場紅單及交易契約確有違規情事。
內政部政次花敬群強調,「沒人要把房市打趴」,政府的目的是導正市場亂象,政府打房工具很多,現階段市場以安定為主,也不會走向如大陸「限購令」那樣的強硬做法,現階段最適合工具是選擇性信用管制,但各部會能做的會先各自努力。他說,未來若有人檢舉、或狀況惡化,不排除仍有下一波不定期聯合大稽查行動。
花敬群指出,營造產業熱度目前是近1、20年來史上最高,因政府推動危老重建、都更、社宅、台商回台、前瞻基礎建設等五箭齊發,不希望房價炒作飆漲,把相對健康體質打壞,「軟著陸」才是該有的方向。他說,沒有房市炒作,營造產業活絡對總體經濟貢獻度加乘效果可達最高,但若炒作負面力量出現,對總體經濟效果則大打折扣。
這次中央與地方聯合大稽查,主要就六大重點查核,包括: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情形;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
花敬群說,這是第一次大規模聯合稽查行動,內政部結合行政院消保處、縣市政府地政、建管與消保官,針對桃園、新竹縣市、台中、台南與高雄等6縣市,聯合稽查23處預售案場,這些案場多有遭人檢舉。
稽查發現,業者未取得建造執照即使用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或疑似在廣告上誤導消費者已取得建造執照情形;同時發現買賣契約不符定型化契約規定,例如交屋保留款未依規定載明為房地總價5%、以較低額度3萬或5萬逕與消費者磋商、停車位未載明高度及面積、保固期未從交屋日起算、面積誤差找補未明確記載等違規。
花敬群表示,未來依公平法、不動產經紀業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由地方釐清違規事證,輕者要求改正;嚴重如紅單,交公平會深入調查及後續處置。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58條,預售屋未取得建照不得在市場銷售,最高可罰20萬元;若廣告不實讓買家以為取得建照,依公平法21條最重可裁罰2,500萬元。
摘自2020/11/02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