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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預售屋 判3年徒刑
炒作預售屋 判3年徒刑
彭媁琳、蘇秀慧/台北報導
內政部打炒房下重手!近期預售屋市場遭不肖業者炒作哄抬,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於9日部務會報通過相關法律修正草案,全面禁止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且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五年內不得移轉等五項新規定,針對惡意炒房者將嚴懲,最重祭出3年徒刑或併科5,000萬罰金。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透露,近期房地產炒作太過誇張,某些特定建商、代銷業者炒過頭,因此行政院健全房市小組經過跨部會討論後,決定下重手。至於何時完成修法,他說,希望越快越好,將送立法院下會期審議。據悉,不僅內政部,健全房市小組相關部會視情況不排除再出手抑制炒房。
官員補充說,近期發現整體預售屋市場出現炒作行為,不少建案採分批限量銷售,投資客利用揪團簽約後再行「換約轉售」,形成建案搶購完銷假象,造成想買屋消費者恐慌,建案售價不斷調漲,讓真正想要買房子的人買不到房子,或要出更高價錢,甚有代銷業者與炒房團合作,一起墊高預售屋價錢,從中牟利。因此管制措施將訂出五項新規定,祭出行政法和刑法兩根大棒處罰,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一、限制換約轉售。新法中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官員說,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換約須透過業者,買受人、業者將一併處罰。
二、禁止炒作行為。未來將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官員解釋,這是處罰炒作行為,若建商帶動投資客炒作,或投資客透過網路揪團炒作哄抬價格,政府會以個案查核,被查獲任何人(含買家)都可處罰。
三、預售屋解約申報需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官員說,預售屋解約是透過建商或代銷業者,因此這部分是處罰業者。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這次修法將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
摘自2021.12.10・工商時報